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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╱1全面宣導 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 |
更新日期:2011-7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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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報編輯部╱整理報導 隨手繫安全帶,生命更有保障!根據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,小型車行駛道路,後座乘客應與汽車駕駛人、前座乘客相同,應依規定繫安全帶。從8月1日展開全面性宣導,一般成人宣導期6個月,從明年2月1日起開罰;兒童宣導期12個月,從明年8月1日起開罰。 宣導期過後,罰額會是多少?如同現行汽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之處罰,小型車後座乘客如未依規定繫安全帶,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;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規定者,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。未來搭乘計程車時,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而乘客仍不繫安全帶時,則處罰該乘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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